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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广西法院重拳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

http://www.dsblog.net 2021-06-16 11:11:31

  两年多审结传销、非法集资案件1090件,最高领刑15年,广西法院重拳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以提供“养老项目”、“养老服务”、“老年公寓”等名义,让众多集资参与人尤其是老年人损失严重,甚至造成部分集资参与人多年积攒的养老金血本无归……2021年6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区法院依法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传销、非法集资犯罪往往通过一些新奇名目欺骗引诱,非法侵占、转移群众“辛苦钱”“养命钱”。

 

 

  “全区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对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介绍,近年来,全区法院依法审理组织领导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从严从快惩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依法审结了金香花、金淑妍等78人“资本运作”特大传销案、“广西同城人人贷”、“南湖电商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大要案,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经济秩序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据了解,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全区法院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901件3 29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400人,重刑率12.15%,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89件329人(集资诈骗罪案件30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159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124人,重刑率37.69%,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来源:广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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