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保健品被诉致害真相调查 有黑手在背后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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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美公司四面楚歌之时,能有人站出来为完美而歌,真是令人佩服。只是感觉此报道有太多不实,本人将做一澄清,还事实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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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17日00:28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完美保健品被诉“不完美”真相调查

  ■本报记者 赵彬羽 尚志新

  近日,有两篇报道《完美保健品“死亡名单”调查》、《完美产品?健康杀手?》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报道称“完美产品已导致50多人死病残……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

 继鱼腥草事件、欣弗药品风波后,保健品安全问题广受关注,此报道刚刚刊发,报纸、网络相继转载,瞬间将一贯低调稳健著称的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推上了舆论的风头浪尖,在国内畅销了10余年的完美拳头产品——完美牌芦荟矿物晶也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所有种种不利的消息让业界和消费者愕然、完美产品一夜之间俨然成为让消费者“千夫所指”的魔头,恐慌在蔓延……

  一家保健品行业的龙头企业——完美的产品到底怎么了?完美保健品对人体是否真的可以造成危害?它的安全性是否得到了权威部门的认可?究竟哪些环节出了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完美保健品

  是否对人体有危害作用

  上述报道称完美公司生产的芦荟矿物晶是致人死命的幕后杀手,服用后导致多人死病残,同时曝出一份触目惊心的涉及50多人的“死亡名单”,并称这份死亡名单中20多人已死亡,30多人伤病、残疾。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是由马来西亚完美资源有限公司在1994年投资设立于广东省中山市,以生产健康食品、个人护理品、家居日用品和美容护肤品等大众消费日用品而著称。

  截止目前,完美国际机构达5家,在全国设立了33家分支机构,同时,开设了3600多家完美服务中心,产品市场在香港地区及泰国、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不断拓展。在华投资累计达8亿元人民币,并于2006年12月获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

  完美2005年被中国质量信用评价中心评为“AAA+级中国质量信用企业”;“2004-2005年度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和“2005-2006年度全国食品安全百佳先进单位”,2006年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主办的评比中,完美公司获得“2006年度全国食品安全十强企业”称号……2002年6月至2003年1月,完美公司通过保健食品GMP认证、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权威认证。

  一面是对人体有危害作用的产品,一面是光环笼罩、产品在中国行销近14年的外资直销巨头,哪一个是完美的真实的一面呢?完美公司是否真如投诉者所说的那样“命案缠身”?

  在这份名为“使用完美产品受伤害客户资料(部分)”的名单中,受害者波及浙江、江苏、山东、福建、辽宁、湖南等地,报道中详细列举了某些人服用芦荟矿物晶后,导致精神病、集体群发性肝炎以及死亡等事件。

  以两份报道的共同报道对象——宁波的患者吴亚仙之死为例,家住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恒村的吴亚仙是一位农村女工,早年患有脑血管硬化和脑膜炎后遗症,2005年10月7日前后,服用芦荟矿物晶7日之后,突发脑血管破裂死亡。吴的家人认为,吴亚仙之死是完美公司的芦荟矿物晶造成的。

  和吴亚仙案例相比,江西瑞昌市鲁家湖水产场张湾村一组55岁村民张远发的死亡更加蹊跷。张远发服用芦荟矿物晶在1小时内就发作,发作不久后就死亡。

  报道中认为,造成受害者死亡的罪魁祸首之一:芦荟矿物晶里面的多种微量元素超标,如锌、碘等元素都超过了国家标准,并以3家检验报告为证。罪魁祸首之二:部分“完美氨基酸片”配料表和“完美健怡茶”配料表中,配入了“阿斯巴甜”,并称“阿斯巴甜”可能在人体内会转化成甲醇、甲醛、冬氨酸、苯丙氨酸,可使脑部产生化学变化而引起头痛、沮丧、情绪不稳定、失眠、高血压、行为失常、心智迟缓、食欲无常、干眼症、忧郁症、肌肉酸痛等。如果孕妇食用过量的阿斯巴甜,可能会生出基因异常的下一代。

  文章中认为50人死残与完美的芦荟矿物晶有关的主要依据是三份检验报告。

  事实是否如此?三份检验报告是在什么情况下出具的是否对上述结论具有证据性意义?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首先采访了上述报道中提到的三家检验机构。

  三份检验报告结论均不成立

  上述报道中分别提供了三家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即:山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的送检检测报告、沈阳市质监所检测报告,并以此为证得出50人的死残与完美的芦荟矿物晶有关。

  三家检验报告是在何种情况下出具,是否得出微量元素超标的结论?

  报道中提到“山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一份“2006W1779号”检测报告中,完美矿物晶的锌含量是136.4mg/kg。”报道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中锌限量标准中,食品中锌含量在水果中不得超过5mg/kg,在豆类及制品和鱼类中不得超过100mg/kg,100mg/kg也是锌限量标准中的上限,依此得出完美矿物晶锌含量超标的结论。

  事实果真如此么?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联系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检部,该处负责人查到这份2006W1779号报告后告诉记者:“我们于2006年11月11日出具了此报告,是山东一家律师事务所送来的,我们的报告没有结论,并没有得出锌含量超标的结论,这是送检产品,我们无法对送来的产品核实,所以送来的是否真正是完美的产品无法确认,所以我们只出具了一个检验结果。”

  “我们才看到相关报道,并看出很多漏洞,不知是作者专业性不够还是其他原因,有些偷换概念,比如文章中引用食品标准来套用保健品的标准,这是不准确的,如果报道中称是我们检验中心得出的此结论,我们将对这些不实报道追究法律责任。”

  再来看看第二份送检检测报告。

  报道中称“在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的一份检验报告中,完美矿物晶的锌含量是11.4mg/100g,折合成kg则是114mg。”

  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很为难,“报道中没有检验编号和批次,我们很难查。”

  经过了一天的查询后,4月11日,福建出入境检验中心负责人给本报记者答复:“我们每年检验大概15000份报告,没有检验单号,我们很难核实是否是我们出具的报告。况且我们测试的数据仅仅对所送来的产品样品负责,单单根据送检来的产品得出结论是不充分的,而且我们单位也不参与抽样环节。”

  负责人表示:“我们看了相关报道,说我们提供的报告证明了该产品微量元素超标,这样的结论是不准确、不充分的,我们保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

  第三份报告:以沈阳市质监所检测报告为证。

  报道称“沈阳市质监所出具的芦荟矿物晶标准所做的第054654号检测报道中碘含量为975.5mg/kg,如按该营养强化剂的标准,超标了1000多倍。”

  本报记者联系到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赵丽秀所长告诉记者:“我们的这份报告是2006年7月作出的,当时是私人送来的样品进行检验,当时委托人没有留下电话、地址。我们仅对那一小瓶来样负责,样品是不是厂家生产,我们无法、也不会去考证,而且并没有对该产品得出结论。”

  既然三份检验报告都没有得出多种微量元素超标的结论,报道中声称“50人致死致残”是因完美产品所致的依据就显得缺乏有效的依据了。

  此外,报道中还涉及到烟台恒翔司法鉴定所的一份2006年发布的“临鉴字第R1033号”鉴定书,文章中提到“该鉴定书称原志山因服用保健品完美于2004年11月26日被诊断为药物性肝炎,住院期间发现胃溃疡,后诊为胃癌,手术将胃切除2/3。原志山的胃大部切除符合六级伤残”。

  记者分别在中国司法鉴定网和山东省司法厅网站司法鉴定机构查询栏目中未能查到这家鉴定机构,而经山东省司法厅局审核登记的鉴定机构有70家,记者未能找到这家机构的身影。拨打烟台当地114查询机构,话务员告知记者,该机构号码没有登记。记者在互联网上也未能找到该家机构,查到了与之“一字之差”的另一家机构——烟台信恒翔司法鉴定所。

  该所负责人孙惠文告诉记者,因时间关系不能查到该鉴定书是否为本机构出具,但他表示,鉴定所只会对胃切除后果做出鉴定伤残,不会得出是吃某产品造成该后果的结论。至于患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伤残,鉴定机构无法得出结果。

  权威检验部门:

  完美产品无毒无害

  记者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他们分别对完美的产品进行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均显示其送检的完美芦荟矿物晶、健怡茶、完美营养餐、完美高纤乐4种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其中重庆检验报告是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送检的 送检的样品的可靠性真实性应该说是毋庸置疑的。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长、主任技师戴昌芳告诉记者,该中心过去两年对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完美芦荟矿物晶冲剂产品前后进行过11批次的检验结果均显示:产品质量稳定,所检验产品的批次符合企业产品标准(Q/WMRY04-2005)的要求。产品安全无毒:依据《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完美芦荟矿物晶冲剂产品属无毒级物质。

  该中心对“死亡名单”中涉及的产品也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属无毒级物质,安全无毒。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罗平华处长向记者表示,完美芦荟矿物晶是经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经长期日常检查,他们没有发现改变行为。

  针对“完美芦荟矿物晶中锌超标”一说,罗平华表示,锌元素在芦荟矿物晶产品属功效成分,是主要原料之一,完美矿物晶中锌含量符合质量标准规定。

  对“完美芦荟矿物晶碘含量超标1000倍”的报道,罗平华则认为,完美芦荟矿物晶根本没有含碘的原料,企业标准没有此项指标。广州质量检验所对生产批号为20041218的产品抽检并没有检出碘。

  关于“阿斯巴甜”问题,罗平华表示:阿斯巴甜(甜味素)是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其使用范围为各类食品(罐头食品除外),使用量无限制,只要求添加阿斯巴甜的食品应标明含苯丙胺酸,没有其他标示要求。完美公司产品“完美氨基酸片”和“完美健怡茶”使用和标示阿斯巴甜是符合规定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负责人还表示,至今为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收到任何可以断定该产品致病及致死的报告。

  为此本报记者对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总裁特助兼市场部总经理张旭辉进行了专访,他向记者出具了18份产品证书清单,包括国家、省级质监局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三份广东省疾控中心提供的检验报告和毒性试验报告。

  4月1日下午3点,在得到权威部门的检测结论后,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声明:完美产品完全合格。

  广东省药监局、广东省疾控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公布了相关检测结果,认定“完美芦荟矿物晶”是安全无毒的合格保健食品。

  中国保健协会特发声明为完美洗冤

  保健品致死致残报道不实

  完美“死亡名单”风波给完美造成巨大影响的同时,其冲击波对整个保健品行业的公信力也带来了巨大打击,消费者纷纷质疑保健食品的安全性。

  就在此时,4月5日,中国保健协会特意组织了国内数名保健食品专家、学者对完美芦荟矿物晶等保健食品进行了独立的论证。

  事实是否如上述报道所说,完美保健品致死致残?

  中国保健协会论证完毕后发表的声明则为完美洗刷了冤屈。

  声明中称:首先,完美芦荟矿物晶是国家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上市前其产品质量已经得到国家监测机构的多次检测认定。其次,在国家行政部门历次监督抽查中,也从未发现“完美芦荟矿物晶”存在质量问题。

  中国保健协会认为,此次针对完美公司保健食品的有关报道是不真实的、缺少事实根据的。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会长叶柏林则提出了五大依据,说明完美产品的安全无害:一是完美产品有多个权威部门的批准文号,我国保健食品的审查非常严格,不会有疏漏。二是各部门产品实行质量跟踪,表明完美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三是完美产品先后通过GMP、HACCP、ISO9001、ISO14001四项权威认证,这是完美品牌产品安全的保证书。四是目前各个检测部门对于完美产品检测报告,说明了完美产品的安全性。微量元素的含量并不超标,也不含有碘。五是完美公司是国际大的公司,各个部门设置多重检查,不可能全部存有漏洞。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金宗濂教授对记者说:“我国的保健食品批准过程非常严格,要经过食品毒理试验、功能学检查和100例人体试验合格后才能获得批准。目前国内8000-9000种保健食品,都要通过安全性评价,在服用推荐用量100倍无害的情况下,才可获批。”

  针对完美产品,众位专家一致认为,完美产品的质量是可靠的。

  完美:有不正当竞争的黑手在背后操纵

  张旭辉告诉记者:“作为一家在中国经营了12年的侨资企业,公司对产品的质量问题一直都十分重视。我们欢迎工商、卫生、技监等部门随时对我们的产品进行抽检。既消除消费者的疑虑,也还企业清白。”

  随后,本报记者又采访到完美公司浙江、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他们表示,对完美产品很有信心。

  完美北京分公司经理孙波告诉记者,北京有70家完美的专卖店,并没有受到大的影响,也没有出现退货现象,很多经销商做完美产品已十几年了,都相信公司、相信产品没有问题。

  记者还随机采访了完美保健品的几位消费者,北京的李女士告诉记者:“我已经吃了近5年的完美牌芦荟矿物晶,感觉很不错,但还是有些担心报道的消息。”

  广州的消费者秦小姐告诉记者:“完美牌芦荟胶治疗痘痘挺有效,现在仍在用。”

  记者接着联系到北京、上海、杭州工商有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暂时还没有收到关于完美保健品的相关投诉,工商部门也将适时对此事介入调查,保证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没有人得到这份完整的死亡名单,还有一个蹊跷是,所有受害者全是病入膏肓或者有长期重大疾病病史,并都居住在偏远的乡村,几篇稿子内容大致一致,引用的检测报告内容也都一样难道城里人的维权意识不如偏远的山村﹖”一位调查同行在分析了“完美死人事件”报道后质疑道。

  张旭辉告诉记者,在过去5年内,完美平均每年销售芦荟矿物晶420万罐,全国有3000多家经销商。

  “如果真有毒素的话,为何完美产品能畅销20余年?更古怪的是‘50人死亡名单’基本都是农村贫苦群体,完美保健品的消费群体更多的应是城市中高层收入者,为何城市消费者投诉率低?难道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一位业内人士奇怪地反问。

  张旭辉说:“我们怀疑是有不正当竞争的黑手在背后操纵。”

  曾几何时,许多人印象中的保健品业是个十足的暴利行业。为了迅速赢得“第一桶金”,众多的保健品企业如过江之鲫冲入这片市场期望切块蛋糕,大多直销企业,其所销售产品均聚焦在保健品系列上。直销业内的产品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已是不争的事实。

  完美别被误伤成另一个三株

  保健品业的许多专家和经营者接受记者采访时都不约而同地担心一场官司损失40亿元,这个弥漫在中原大地和全国商界上的三株悲情会不会在完美身上上演?

  “我们可别被误伤成了第二个三株!”张旭辉感慨连连,“现在做实业,尤其是做保健品市场太难了。”

  据记者了解1994年,三株产品上市,当年销售额完成1.25亿元,1995年完成23.5亿元,1996年开始超过80亿元,正在高歌猛进时的三株集团却在1998年的全国媒体纷纷炒作湖南常德“八瓶三株要了一条老汉的人命”的新闻中翻了船,一年后,三株赢了官司却输了市场,尽管湖南高院的终审判决证实了假新闻,即使三株集团是被冤枉的,也已元气大伤、无力回天,市场和消费者无情地遗弃了三株。

  媒体对“常德事件”的过度炒作以及累月追踪报道的“杀伤力”让商界不寒而栗。一位老总对记者说:“炒作不实报道可以直接导致一个企业小患变成大患,危机变成杀机……”

  记者了解到,完美“死人事件”经不少报纸及网络转载,给广大消费者、经销商、公司声誉本身都带来了难于估量的影响,已有不少地区供销商遭遇消费者质疑和退货。

  此次完美被“伤人事件”的不实报道撞了一下腰,遭遇的“市场寒流”短期内不会立即消除,能否复原还要看完美能否接受考验。

(责任编辑: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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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0) 点击次数(3063)
评论(共20条评论)
  • 王利群 说:

    2007-04-17 15:18:13

    刚刚在无意间看到此篇出自《中国经济时报》的报道,并在网站上查找到了此篇报道的作者兼编辑赵彬羽(女)记者的手机号码,在通话中,我一直很客气,但赵记者却语气强硬,并有失礼貌的挂断我的电话。对于赵记者的文章,本人因无法当面与之沟通,只能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一些意见,不对之处互相探讨。
  • 王利群 说:

    2007-04-17 15:19:19

    意见一: 文章标题“完美保健品被诉致害真相调查 有黑手在背后操纵”虽然很抓人眼球,但缺少实质性证据,是完美公司为了掩人人耳目杜撰出来的幕后黑手。因为真实的完美产品受害者就站在这里,问完美公司是否有勇气面对新闻媒体与这些完美产品受害者面对面。 意见二: 关于阿斯吧甜对人体的伤害可在互联网上及书店的资料里随处查找,而完美有两种保健品中大量添加了此物,谁敢说对人体没有危害?
  • 王利群 说:

    2007-04-17 15:21:02

    意见三:关于完美芦荟矿物晶检测报告的事, 山东的完美芦荟矿物晶的质量检测报告及芦荟矿物晶的质量司法鉴定报告我都看过元件,而且完美芦荟矿物晶质量鉴定报告中明确写着锌和铬“不符合”质量标准。而我个人委托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完美芦荟矿物晶时,在检验所的报告单上填写了我个人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这是送检产品时的规矩)报告单一式三分,检验所留两份,我手里有一份。而且我送检的芦荟矿物晶不是报道中所说的“小瓶”包装,而是每袋5g的盒装产品,并且检验人员在产品登记时对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产品产地等登记的清清楚楚。有检验报告原件为证。
  • 王利群 说:

    2007-04-17 15:21:38

    因今天沈阳质检所的赵丽秀所长外出办事,因此我在电话中未联系上她本人,所以对报道中赵所长对记者的答复只有等与赵所长取得联系后,我才会知道分晓,但我相信这么大的一个质检所所长不会做出如此不负责任的回答。否则,我也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意见四:   “完美北京分公司经理孙波告诉记者,北京有70家完美的专卖店,没有出现退货现象。”孙波的这句话“不实”,事实上2006年北京的姜凤英女士在吃了一年多的完美产品后,身体出现不适,要求将自己手中的几千元完美保健品退掉,但遭到完美北京专卖店及北京分公司的无理拒绝。2006年11月27日,我们这些完美产品受害者到北京上访时,姜女士也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采访我们的记者。刚给姜女士打去电话,知道她的几千块钱的完美产品到现在也没能退掉。
  • 王利群 说:

    2007-04-17 15:36:32

    意见五 在赵记者的采访中报道广东省的权威检验部门认为完美是“无毒无害产品,安全合格。那么最近江西瑞沧张远发2007念月4日因服用完美芦荟矿物晶暴毙后做的尸检报告称其是因完美芦荟矿物晶过敏致死,又做何解释?吃1/3勺芦荟矿物晶一小时后,人就口吐白沫过敏死亡,还敢说完美”安全“,完美芦荟矿物晶又不象青霉素用时做试敏,谁知道哪一个完美服用者会是第二个张远发?
  • 王利群 说:

    2007-04-17 16:04:12

    该篇报道称:《完美保健品“死亡名单”调查》、《完美产品?健康杀手?》两篇报道为不实报道,存属造谣。《中国质量万里行》的记者在做这篇《完美产品?健康杀手?》的报道前至少做了将近半年时间的采访,因为王黎明辛国奇最早采访我时是在2006年6月初。而《了望东方周刊》的记者朱国栋也至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采访所谓的完美产品受害者。只记得一次在电话中朱记者对我说这两个月没干别的,竟采访你们这些受害者了,那次通话时他正在山东采访原志山等因服用完美得药物性肝炎的受害者。据我所知,朱国栋至少见了二十个完美产品受害者。 相信事实是检验真理的最好办法,孰是孰非,孰真孰假,很快自有分晓。
  • 王利群 说:

    2007-04-17 16:14:21

    意见六 报道称“没有人得到这份完整的死亡名单”。 事实是所有采访过我们的新闻媒体的手里都有这份名单,而且中国卫生部信仿办,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都有这份完整的受害者名单。
  • 王利群 说:

    2007-04-17 16:40:25

    意见七 该报道中称:“所有受害者全是病入膏肓或者有长期重大疾病病史,并都居住在偏远的乡村,几篇稿子内容大致一致,难道城里人的维权意识不如偏远的山村﹖” 本人不禁要问:完美公司为什么把保健品专门卖给这些病入膏肓的人?或有重疾病史的人?你是不是当治病神药卖的?否则,农村那么穷,怎么会买你这么贵的狗屁东东?再有,就是你们觉得农村人老实,好骗,好欺负,吃出事来他们也不能把完美公司怎样。
  • 王利群 说:

    2007-04-17 16:41:12

    接上: 不过要说的是在这份”受害者名单“里,城里人,有文化的人也不在少数。有李杏芬(老师),原志山(山东镁矿干部),董好春(城里工人),王婷婷(17岁,死亡,家属得到15万元完美公司”捐助“,父亲是军人)。许世华(城里人且干部),张菊香(城里工人),张莉(新疆哈密城里人,得到完美推销员两千元赔偿),胡秋英(山东城里人,邮局工作)任玲方母亲(城里人,儿子任玲方在当地湖南旧罗信访办工作,已经胜诉)……。相信完美产品的受害者不分农村与城市。但确实城里人的维权意识要比农村人强很多。否则,完美害人事件也许到今天也不会”被人所知“。
  • 赵桐 说:

    2007-04-17 17:45:51

    对完美事件不太清楚,想请教:既然有产品未达标的凭证,完美受害人为何不上书消协和其他相关部门以讨公道?是否已通过法律途径诉讼完美?谢谢!
  • 王利群 说:

    2007-04-18 00:31:07

    回赵桐老师: 2006年11月28号,我们这些完美产品受害者代表共13人,就已经将相关投诉资料送到了卫生部,中国消协,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但遗憾的是国家卫生部把检测完美产品质量的权利又发回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我们还在上访,希望这次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对完美产品质量重新做检测。 胜诉者目前为三人。
  • 王利群 说:

    2007-04-18 00:48:34

    回赵桐老师: 目前我们这些完美产品受害者中起诉完美者17人,包括我父亲吃完美产品得病的官司。目前胜诉者3人。我父亲被完美公司害成脑出血的官司由于缺少资金,目前还没能起诉,但我已经把自己的房产做了抵押,几乎倾家荡产了,实在酬不到这笔钱。而更多的完美产品受害者即使吃完美死掉了,但由于没钱起诉,也只能含泪含冤而放弃。因为我们是穷人。很羡慕杨三姐告状的年代,穷人也能打官司告状。 好了,写点文章,痛快痛快嘴,释放一下自己压抑的心情,感觉心里还好受些,我的心情你不会懂,话说的太多了,见谅。
  • 阿桐回楼主 说:

    2007-04-18 12:16:15

    多谢你的说明.如果你的证据属实,显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有地方保护之嫌!祝你成功!(如有空,我会写篇与之相关的文章声援,到时还请赐教!)
  • 王利群 说:

    2007-04-18 12:31:29

    能得到赵老师的声援支持,真是求之不得,先谢了。
  • 王利群 说:

    2007-04-18 13:03:18

    意见八: 山东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鲁质司鉴中心2006,检字第2040499号)鉴定结果为完美芦荟矿物晶锌和铬含量超标,不符合其企业标准。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81号(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究 院) 电话:0531-88118799。赵彬羽记者可以对山东的这份司法鉴定报告重新核实。不要因为自己的一个违心报道,而毁了自己的名声和前途。
  • 小草 说:

    2007-04-18 23:13:23

    王利群,请你铭记这句话:正义可能会迟到,但它一定不会缺席!
  • 王利群 说:

    2007-04-20 22:02:50

    今天联系上了该篇报道中所说的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赵丽秀所长,赵所长亲口否认了曾经接受过《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事,并告诉我她从来没接受过任何记者的采访。今天,已经将我在沈阳质检所对完美芦荟矿物晶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到了我的博客里,并发表了《声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赵彬羽,尚志新》。的博客文章。本人旨在”还原真实“。 同时告戒那些卑微的谎言家,当谎言被掀穿的时候,再美丽的画皮也包不住你丑陋的嘴脸,熏黑了的良心!
  • yye 说:

    2007-04-23 10:00:43

    累不累啊......
  • 阳光普照 说:

    2007-04-28 18:42:39

    我也相信这是恶意的行为,吃死人这种事不太可能,可完美的矿物晶对过敏性身体是否合适用一直是听到有争议的,我想以后你们还是在调查清楚各人身体状况后再推荐给别人比较好吧. 再者别人为什么就要对完美公司下手呢,我想也跟公司实力,政府关系,经营策略等等有一些关系,一再申明我想作用也不大,还是找到根源吧,不然完美公司和大家都永远在澄清中过日子了,还谈什么发展事业呢? 我还是建议过敏性体质慎用!!
  • 直销律师 说:

    2007-05-25 06:05:13

    由于有一部分人包括王利群等人在媒体上发表的不实报道,引起有些完美客户停止使用产品导致有些业务员业绩下降收入降低。现在已经有个别业务员委托本律师代为提起诉讼,请求王利群等人赔偿损失。本律师考虑到类似业务员很多,特在网上发布公告。如有完美业务员也有此方面的需求,请与我联系,QQ号码为:793496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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