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边球”在哪出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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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违规楼堂馆所现象相比,培训中心的违规不仅涉及立项审批、招投标和建设过程,更体现在建成后的运行过程之中,隐蔽性大,危害也大。培训中心重复建设、豪华成风、功能异化的背后,藏着权力寻租的隐忧,透出监督管理的深层弊端。[@more@] 

  黄山、庐山、北戴河、三亚、桂林、昆明,著名景区和城市远郊,常常可见“某某培训中心”的招牌。中央部委、地方党政机关、大型国有企业,甚至一些边远穷县都“牌上有名”。

  据北京市监察局提供的数据,截至2004年6月底,北京市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住宿餐饮娱乐等功能、独立设置并在市编办登记的培训中心有54家。而据有关人士估计,目前全国尚未进入商业酒店序列的各级党政机关、大型国企的培训中心至少超过一万家。

  功能异化

  变相创收,滋生腐化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现在的培训中心一般有三种功能:培训系统内部职工,内部接待,部门创收。近年来,中央多次下文要求规范楼堂馆所建设,禁止党政机关经营性活动,但是违规建培训中心的现象却屡禁不止。

  曾经为此提案的北京市政协委员曾广宇认为,整顿牵涉到各方利益,很多权力部门也在其内,复杂的背景加剧了治理难度。

  “关键在于不少人都认为这是在打‘擦边球’,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说,培训中心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多数培训中心地处远郊,甚至远在异地,远离公众的视线,监管部门往往鞭长莫及。这种隐蔽性,也使得很多培训中心渐渐违背建设初衷,成为利用便利条件大肆拉关系、搞钱权交易,请客应酬、公款吃喝玩乐的“安全之地”,甚至成为变相创收、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隐蔽场所。

  监管缺位

  审批不卡,建设不查

  据记者了解,在党政机关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中,兴建培训中心要比办公楼、住宅楼相对容易,甚至可以像山西粮食局的培训中心一样,“先上车,再买票”。至于建成什么规格什么标准,更是缺少具体要求,这也是培训中心泛滥成灾、豪华成风的重要原因。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杨先明教授认为,这几年国家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各个部门得到的财政支持、办公费用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客观上为某些部门楼堂馆所建设提供了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部门或者某些单位把兴建楼堂馆所纳入财政预算范围,不利于对现行体制的推进。“这些项目,如果有市场需求,应该是市场性和商业性的;如果由单位自己来控制招投标,自己来建设经营,财政支出将得不到有效的配置。在这个问题上,纪检、审计部门不能再缺位。”

  运营失范

  创收截留,亏损不怕

  据北京市监察局调查,培训中心一般有三种体制,一种是单位全额补贴,第二种是差额补贴,第三种则是自收自支。北京有统计的54家培训中心中,11家为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也有24家。

  全国人大代表常金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酒店业本就是投资高、回报低的行业,一家三星级酒店每天的运转费用需要10万元左右,而很多培训中心都相当于“三星”、“四星”的标准。因为运转费用高,经营状态不善,全国的培训中心有85%以上处于亏损和临亏损状态,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培训中心的亏损率甚至超过90%。每年都需财政或者是预算外资金补贴的培训中心,成为年年亏空的“无底洞”。

  与此同时,培训中心名义上用于内部接待,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很多都像社会上其他酒店一样对外营业。
北京市监察局调查显示,2003年54家培训中心内部接待39万多人次,对外接待人次则是这个数字的两倍。这就给变相创收提供了条件,“账外账”、“小金库”因此而生。这些“小金库”不仅被用来违规发放干部职工的奖金、福利,甚至还用作支付一些个人开支,使培训中心成为一些单位负责人吃喝玩乐、贪污腐败的逍遥地。一些部门和国有企业还把培训中心当成了转移资金、利润的渠道,个别单位领导甚至把搞基建当成权力寻租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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