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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需要有科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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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健科技学会 2001年3月23日[@more@]龙传人网提示:今早七点钟推出的这二篇文章——《叶茂中:珍奥能憋气致胜》和《争论需要有科学态度》,请注意五年半前当初的《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在2003年11月4日,已正式更名为《中国保健协会》。

核酸产品是中国保健食品行业近两年出现的新品种,到目前为止,国家卫生部已经批准了10个核酸类保健食品。关于核酸制品对人体健康的作用问题从去年十二月开始,一些专家、学者在争议,新闻媒体也炒的沸沸扬扬,令很多原本不知道核酸究竟为何物的百姓们看的眼花缭乱。

此次争论热点的导火线,源自境外的某些网站“引用”了美国诺贝尔奖获得者对核酸的批评,使得局外人弄不清孰是孰非,一些从事多年对核酸研究的学者、专家纷纷提出意见,希望国内学术机构能够客观、公正的评价核酸产业的是与非!

中国保健科技学会,作为中国保健品产业领域的学术团体,有责任经过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对关于核酸对人体健康的作用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以正视听。为此,中国保健科技学会的二个二级学会,于2001年2月22日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了一次“核酸类保健食品听证会”,邀请了国内许多从事核酸研究的专家学者自由的阐述对核酸研究的观点和看法。许多专家用自己多年研究的工作成果,在以大量实验为依据的前提下,肯定了核酸研究的价值,核酸对人类生命活动的影响及重要性,核酸对人体健康是有作用的,并指明了中国的核酸产业在当前世界领域是有地位的。

核酸用途的研究在世界各国范围内均处于发展阶段,中国1998年出口核酸108吨,到日本、意大利等国,占全世界第一。这个数据说明,中国生产核酸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的位置,中国核酸产业对国际社会产业的发展作用。

核酸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核酸营养与健康产业的关系,这两年由于核酸产品以保健食品的形式流通在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对核酸的关注,经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仅核酸类就有10个,这些产品已经开始在中国一些民众身体保健方面产生了良好作用国家卫生部在2001年3月22日在“卫生部关于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执法情况的通报”中非常肯定的阐明:“我部批准的含核酸的保健品是经过严格审查的,符合有关规定,迄今为止,尚无充足的科学证据否定其安全性和功效作用。”

这两年由于核酸产品以保健食品的形式流通在市场上、有少数厂家不按卫生部批准的说明书而夸大宣传。一些专家对此提出批评是正确的,但有人想借此全面否定核酸对人体健康的作用是错误的,是对生产核酸类保健食品产业的扼杀

保健事业的崛起,是中国迈向现代化的标志之一,然而,这个产业的发展过程,在当今人们法制观念尚不强的社会现状下,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某些偏离轨道的现象,如:某些厂家采取夸大自身产品效果的宣传行为,不可避免的会对保健食品产业带来负面影响,正因为如此国家卫生部一直在加强法制管理,监督企业自觉自律,以保障消费者的切身利益。2001年3月22日卫生部发出对国内

六家保健食品生产厂家夸大产品宣传的通报批评(其中包括一家核酸生产企业),非常明确的站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立场上,纠正包括核酸产品生产厂在内的擅自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的行为。在纠正生产厂家夸大宣传自身产品行为的同时,对核酸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给予了肯定

我们感到忧虑的是,国内现在对核酸的媒体报道,对事件过程的关注远远超过对核酸自身价值的评价,对国内众多科研工作者的观点视而不闻。中国保健科技学会——作为承担着国内及国际间重要学术交流和研究工作的国家级学术机构,有责任尽自己的力量,协助国内科技工作者和愿意发展中国保健食品产业的各个企业,用负责的态度维护科研工作的严肃性。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在核酸问题的立场非常鲜明,支持国内学术界自由的阐述论点,拥护国家卫生部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帮助企业在合法的前提下,促进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包括核酸产品在中国的研究和发展。

总之,我们希望社会各界通过这次对核酸问题的争论,应该达到去伪存真,弘扬科学的结果。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将会根据国内外学术界对核酸研究所做的各项论述,在社会及专业刊物上陆续介绍有关文献资料。

新生事物的出现需要争论但应该尊重科学,通过科学的争论使新生事物健康发展。在争论中采取漫骂和攻击是缺乏科学性的不文明行为。

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对个别境外网站对本学会所进行的无根据的指责和攻击,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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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点击次数(2399)
评论(共1条评论)
  • 赵桐 说:尊重!

    2006-08-19 23:59:00

    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不怕争论,但求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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