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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专家罗伯特:了解西方直销立法无助于中国

http://www.dsblog.net 2008-01-28 09:17:56

  美国是最糟糕的金字塔计划传播的地点。举一个近期的例子:有一家叫SkyBiz.com的多层次销售公司曾在许多国家传播,使100多万人遭受损失,它的本部就在美国。这家公司在英国、南非、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遭到起诉。许多类似的公司现在还在美国发展,还没有被调查或起诉。

  虽然美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能较好地揭露、防止和规范欺诈行为。美国的一些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公司,如安然(Enron),就被报道为庞大的欺诈集团,一些高层主管现今已经被抓进监狱。

  实际上,金字塔计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更加突出,因此当中国经济更进一步发展时,许多类型的金字塔式销售计划也会随之增加。

  因此,中国不应参照美国的模式,而应从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履行对WTO 的承诺不意味着要允许金字塔计划运作。中国要坚决反对变相传销的金字塔计划。美国没有起诉多层营销计划并不意味着它合法。

  实际上,美国的联邦政府并没有任何具体的法律来规范金字塔式销售计划。对金字塔计划的诉讼都是根据禁止“不公平和欺骗的商业行为”这个一般性法律来执行的。因为没有具体的国家法律来禁止金字塔销售欺诈,所以,起诉金字塔计划公司非常困难。起诉通常对牵连的人没太大价值,因为他们已经受到损失,上万民众是不可能拿回他们的钱了。

  中国把给推销员支付的奖金数额限制为30%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这会限制推荐人所能取得的收入。大多数美国的MLM公司把年利润的60%发给推荐者,而其中的大部分钱是给了不到1%的最高层直销商。

  然而,仅把比例限制在30%这种方法不会阻止欺诈计划。检验MLM公司是否合法的标准是:绝大部分直销商的收入是否来源于将他们的大部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使用者,而不是给更多的直销商。

  杨谦:我们也了解到,您发起并领导着专门研究金字塔计划的学术研究机构和民间组织(WWW.ALERTPYRAMIDSCHEME.COM),也曾出访并帮助一些国家研究金字塔计划带来的恶果。根据你们的经验,能否在防止金字塔计划方面,对中国政府有提出一些宝贵的建议呢?

    罗伯特:中国制定有关多层次营销的专门法规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它本身是一种新型的、截然不同的商业形式。我们不能仅将其视为普通直销,也不能将其与单层次的销售模式相混淆,后者是合法而且有价值的。

  根据其模式,多层次营销很有可能演变成一种商业欺诈。为了防止这类销售公司进行金字塔式欺诈,中国政府应该采取并实施一条法案,要求所有的多层次营销公司提供其授权经销商的实际零售的审计证明。公司有必要而且必须能够证明至少70%的商品销售是建立在销售组织和家属以外的个人的基础之上的。这些以零售价格销售的实际商品的百分比数应该具有证明文件,以递交作定期的单独审查。

  提供证明信息的成本应由MLM公司承担,而不是由政府承担。每个公司必须有效地向政府证明自己是真正的直销公司,而不是一个推荐计划。审计报告必须由专门的分析人员来做,每三个月向政府递交一次。

  这种零售审计制度保证公司的透明度(而非隐秘的),并可以防止公司将自己伪装成为一个直销公司。只有要求MLM公司证明其将产品卖给了实际的零售顾客而不是诱使人们购买产品去投资在虚假的商业机会里,才能保证公司的合法性和保护公众的利益。

  其次,我建议要求所有的多层次营销公司必须把详细而且真实的有关“收入机会”的信息透露给那些被劝说加入计划的民众。
  信息披露必须包括在该公司从事至少三年以上的直销商的总数,过去三年来最后退出的直销商和新招募的直销商的总数;以及从MLM公司或上层购买产品和服务的平均成本。

来源:成功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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