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未经允许不得举办与直销有关的各项活动的通知
http://www.dsblog.net 2006-03-03 11:30:55
商办建函[2006]17号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学会、协会:
近期,我部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及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反映,一些单位和个人自称经商务部批准或授权、委托,对相关企业和人员开展直销培训活动。事实上,我部从未批准或授权、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直销培训。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第四十六条还针对违法培训行为,制定了明确的罚则。但是,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诈称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巧立名目,以培训、研讨、峰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违法开展直销培训,扰乱了直销培训秩序,败坏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为认真贯彻《直销管理条例》,维护法规的严肃性,确保直销业健康规范发展,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单位和个人所利用,现要求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学会、协会,未经外资司、市场建设司和条法司共同委托,不得举办与直销有关的研讨、峰会、座谈等各种形式的活动。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学会、协会:
近期,我部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及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反映,一些单位和个人自称经商务部批准或授权、委托,对相关企业和人员开展直销培训活动。事实上,我部从未批准或授权、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直销培训。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第四十六条还针对违法培训行为,制定了明确的罚则。但是,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诈称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巧立名目,以培训、研讨、峰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违法开展直销培训,扰乱了直销培训秩序,败坏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为认真贯彻《直销管理条例》,维护法规的严肃性,确保直销业健康规范发展,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单位和个人所利用,现要求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学会、协会,未经外资司、市场建设司和条法司共同委托,不得举办与直销有关的研讨、峰会、座谈等各种形式的活动。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
1
>>
来源:商务部
相关报道
- 亮点全知道|三生东方素养中网之旅即将开启
-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代钦一行调研考察宇航人
- 传递爱心 三生山东分公司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 新品亮点大揭秘 康美牌红参酒重磅上市!
- 和治友德 | 世界清洁地球日:环保从我做起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dsblog.net推荐
- ·福瑞达颐莲全国首家线下店入驻济南
- ·天狮爱心启航共筑校园安全防线
- ·如新为先心病患儿筹集善款
- ·艾多美向养老机构和困难群众捐赠月饼
- ·USANA澳大利亚分公司获两项行业大奖
- ·完美荟新盈润精粹护发精油即将上市
- ·康宝莱"板羽情深"志愿者活动开启
- ·理想华莱陈社强获“安化县尊师重教奖”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