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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逾20亿 传奇人物焦英霞神话破灭

http://www.dsblog.net 2011-01-17 10:45:07

  另外就是买一送二、有奖销售。从2006年开始推出。模式分为二期,前期称为一板块,后期成为二板块。从2006年开始,第一板块销售产品360元一套,购买一套可获得一个号码,参加12次抽奖,最多可获得720积分,两年内即使中奖获得的积分不足720,公司也会赠送720积分。积分可兑换产品或现金,一积分兑换产品等同一元人民币价值,如兑换现金一积分等0.8元人民币,相当于两年200%的回报。

  第二板块是第一板块的延续,仅是比第一板块中奖率稍低,部分中奖积分只能兑换产品,不能兑换奖金,回报率仍然是200%。中奖后兑换奖金只需在英霞网上提出申请,英霞公司人员审核后就可以将奖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到兑奖者账户上。

  就是用上述办法,英霞公司前后共吸收了6500名投资股民,其中最多的投资1200万元。股民为何选择英霞公司投资,焦英霞事后表示,当时因为该公司给付的利息高,月利率3%,年利率36%,而且返利及时。

  6500余投资客被蒙骗

  案发后,据焦英霞交代,当时公司采取的经营方式是直销和分销。所谓的直销是指产品按一定折扣少量销售给买家,然后买家加上一定的利润再往下销售,分销是指价格较低的大量批发。还有网络销售,就是有点类似传销性质。

  据了解,2002年英霞公司增资3711万,用的就是所谓实物仙人掌系列产品集到的资金。但实际上,公司正常经营的利润根本达不到集资返利的利润,之所以还要继续集资,就是因为投资者看到有高额利息,投资后都不往回撤资,这样窟窿越来越大,无奈之下只有继续下去,用后来投资者的投资款支付先前投资的本金和利息。不然就会崩盘,因为后面还有大项目要引进。

  据了解,为了笼络投资客,英霞公司通过组织投资者到陵园、佛寺参观旅游、放生等活动,以便稳住投资股民不撤资,吸收更多投资,随后,继续推出了“期权股”等诱惑人的集资方式。当然,所有集资来的钱都没有用在投资项目上,而是用于公司运转和股民返利上。

  焦英霞被逮捕后,哈尔滨市公安局对外宣布,英霞公司受害者应去公安机关登记,而根据这些登记资料,英霞公司的受害者情况让人唏嘘不已。据了解,在诸多投资者中,绝大部分受害者都是中老年人,且以女性居多。投资金额少则一两万元,多则1200万元。这些投资现如今都打了水漂,因此姐妹翻脸、父子断绝关系、夫妻反目成仇的大有人在。

  这样一起非法集资案,非法吸存时间长达6年,期间曾发生多起投资客与英霞公司的冲突,但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案发前始终不断变化和推出新的吸存名目,用推新吸入的资金添补前期亏欠的资金窟窿,基本保证了能按时支付利息,当偶尔遇到资金断链时,公司以把大量资金投入到重大的合作、收购等盈利项目中为借口,暂缓返息稳住投资群众。

  直到2008年,英霞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高管在负责接待前来要求退款的群众时,仍谎称公司资金全部投资在项目上,并谎称正在与澳大利亚联合开发铁矿等项目,拒绝发还被害群众投资款。

  纸最终包不住火,当年12月,焦英霞闪转腾挪想尽一切办法保持资金流的努力都白费之后,公司最后崩盘的时刻到了,因为不能按时返利的情况愈演愈烈,才有受害人报案。

  十年集资路十年诈骗行

  焦氏一案,因为涉案金额巨大,被认定为黑龙江省最大案额的非法集资案。然而,事后的种种资料显示,焦英霞本人,十分清楚所谓“集资”的真实目的。

  经法院审查,英霞公司成立后不久,在没有任何正当经营的情况下,便开始以各种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根据警方说法,英霞公司是“十年集资,十年诈骗”。

  根据相关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实,英霞公司自始至终没有自己盈利的产品,亦没有通过正当的渠道销售自己的产品,公司资金始终处于紧张状态。

  一审法院认为,英霞公司在毫无还款保障的情况下,仍虚构公司盈利的事实,不断变换集资方式,大量骗取资金,期间伴有销毁账目、挥霍资金的行为,足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焦英霞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而据法院审理中的一份证据表明,焦英霞在媒体营造的光环中,也清醒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2004年6月6日,黑龙江省内媒体刊登了题为《暗访“高息”公司》的文章,披露了英霞公司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焦英霞得知后,派人将所有报纸买回存放于公司。

  2006年,焦英霞指使同案被告人李红娥、杨伶及被告人刘岩松将公司留存的集资票据及买回的报纸全部销毁,随后又指使财务人员将公司以后集资的收款票据、统计的返息统计单等用过后立即销毁。

  2009年春节,焦英霞又指使财务人员将公司留存的股票证、期权股票据、“板块”银行单据销毁。同年3月,焦英霞指使公司财务总监陈维明等人将为在美国OTCBB挂牌准备的虚假账目材料隐匿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74-7号。

  据介绍,2008年12月,哈尔滨市警方接到举报后,就对英霞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了英霞案件专案组,并于2009年3月17日在上海浦东机场将准备前往北京的焦英霞抓获。

  2010年12月29日,曾经的实业界大老板焦英霞,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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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2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2楼, 为什么? 2011-04-27 18:22:47   投诉 支持(1304)
    为什么要有人受伤?,为什么要等10年才查处
  • 第1楼, 2011-01-20 23:46:45   投诉 支持(1532)
    狠狠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传销,大快人心。杭州有个超氧什么的所谓公司,吹嘘治妇科病男科病,也是此类,应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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